优秀学生评选办法

来源: 广州华夏职业学院-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

时间: 2017-09-07 08:00

优秀学生评选办法

为了促进我校精神文明建设,表彰先进事迹,树立先进典型,鼓励同学们积极进取,特制定本评比办法。

1 评选项目和条件

1.1 三好学生

1.1.1 思想品德好

  热爱中国共产党,拥护社会主义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积极学习和关心政治时事;模范遵守校纪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,自觉抵制不良风气,有良好的共产主义道德品质;尊敬师长,文明礼貌,关心集体,热爱劳动,团结互助;在学生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;技工生学期操行总评90分以上。

1.1.2 学习好

    热爱所学专业,学习勤奋,讲究学习方法,较好地掌握各门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础技能;在学习活动中表现突出,成绩优良,学期总评无不及格科目,各科平均成绩达80分以上;在实习期间,劳动、工作和学习表现积极认真,实操成绩达80分以上。

1.1.3 身体好

   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,技工生认真做好“两操”,体育不缺勤,考核成绩优良(70分以上);积极参加课外文体、科技活动;有良好的卫生习惯;每学期请假累计不超过三天。

1.2 优秀团员

1.2.1 热爱党,热爱祖国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遵纪守法,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,学期操行总评90分以上。

1.2.2 遵守团的章程,履行团的决议,按时交纳团费。积级参加团的组织生活(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一次,不得参加评比),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。

1.2.3 文明礼貌,遵守社会公德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关心集体,热爱劳动,热心为集体和他人服务。

1.2.4 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爱护公物,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,善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。

1.2.5 积极参加卫生轮值,个人卫生好,学习态度端正,学习目的明确,热爱所学专业,期末各科总评成绩不低于全班各科总平均分,无不及格科目。

1.3 优秀学生干部

1.3.1 思想品德好,在技工三好学生条件的基础上表现突出,作风正派,上进心和责任心强,工作热情高,有创新精神,在同学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。学期操行总评90分以上。

1.3.2 有较强的工作能力,有勇于克服困难的信心和毅力,能提出积极的建议,认真工作,努力完成任务,广泛团结同学,乐于助人,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。

1.3.3 学习方面应基本符合三好学生条件、培训优秀学生条件,学习成绩较好。

2 奖励

2.1 所有优秀学生均予以表彰,表彰材料存入本人档案。

2.2 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由学校发给证书和奖品。

2.3 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由学校团委发给证书和奖品。

3 评选方法

3.1每学期评选一次,评选时间为次学期后一周内完成。

3.2 三好学生、优秀团员、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团干部由各班班主任组织本班学生评比推荐,班委会、团支部讨论后由班主任审核初定名单,各班将推荐名单及事迹有关资料报学生处审核批准。

3.3 评选限额:三好学生一般不超过本班人数的10%;优秀团员一般不超过本支部人数的10%;优秀团干部每支部1人;优秀学生干部每班3名(含宿舍长)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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