宿舍安全管理规定

来源: 广州华夏职业学院-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

时间: 2017-09-07 08:00

宿舍安全管理规定

1          宿舍内严禁吸烟,严禁使用油汽灯、蜡烛等明火照明,严禁外来人员留宿。

2          物品必须按规定摆放,床上用品和衣物必须远离电线和用电设备。保持宿舍卫生整洁,不得将汽油、液化气罐、烟花、爆竹等易燃易爆品带入宿舍。

3          严禁在宿舍内擅自拆装电源插座、开关和乱拉电线,严禁使用电炉、电饭锅、煤油炉、电熨斗、电热毯等危险电热设备。

4          爱护消防器材,对破坏、损坏消防器材者,除给予不少于器材10倍的罚款外,还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,对造成事故且危害极大的要追究刑事责任。

5          不得随意按启火警报警铃,不得无故报打火警电话,违者严肃处理。

6          得在走廊、楼梯及消防通道随意摆放物品和堆放杂物,时刻保持良好的畅通状态。

7          学生干部和防火安全员要带头遵守以上规定,积极监督纠正他人的违纪行为,并经常检查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。

8          发生火情、火灾时,要积极扑救。正确使用消防器材,无法处置时要及时向上级报告和报警;组织人员紧急疏散,救助遇险人员,避免人员伤亡。

9          入住人员违返以上规定,要追究责任。造成火灾,个人损失自负,他人人身、财物和公共财产损失要负相应和必要的赔偿责任,直至追究刑事责任。

10      牢记火警电话“119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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