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内容
证书遗失,申请补发。
二、条件
(一)所持证书的职业(工种)在《国家职业资格目录》内;
(二)证书遗失,证书内容不作任何修改;
(三)证书为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核发。
三、需提交资料
(一)本人身份证原件;
(二)大一寸免冠白底光面无花边相片1张(已实行采集电子照片的职业无需提供)。
四、办事程序
(一)申办人将相关的资料提交广东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综合服务科。
(二)填写《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证书修改补发申请表》(个人或集体),表格请在广东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首页“常用表格”栏下载。
(三)对资料齐备的予以受理。
(四)审查完毕,发放《证书补发修改回执单》。
五、办理时限
提交申办材料三个工作日后凭回执单领取。资料不齐全需要重新提供有关材料的,自重新提交之日起重新计算。
六、是否收费
不收费。
七、办理时间和地址
办公时间:周一至周五(法定节假日除外)
上午: 8:30-12:00 下午:14:00-17:30。
办公地址: 广州市越秀区惠福东路546号广东就业服务大厦5楼。
八、注意事项
1.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配发到位情况下,证书领取时间不变,否则,适当延长,详情请致电咨询:020-83184171。
2.遗失证书者所持证书的职业(工种)不在《国家职业资格目录》内的,不再补发证书,改由出具统一书面证明,请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现场办理。(书面证明模板见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首页“服务指南”栏的“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证明(模板)”)。